办理条件
②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在汕头的非本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③工作地为汕头,广东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提交户口本,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③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请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有效居住证。
特殊情形:
①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②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③现役军人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县(区)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网址: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第二步:线下办理
(一)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①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办理需7个工作日办结
②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办理需20个自然日办结。
(备注:1.送达不计入办证时限;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二、办理费用
①往来港澳通行证: 60元/证
②签注:一次签注:15元/项,二次签注:30元/项,多次签注:80元/项。
办理地点
一、汕头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88号附楼首层;
二、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时代广场财政大楼1楼右侧办证大厅;
三、金平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公园路26号;
四、龙湖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
五、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濠江区疏港大道中海信创新产业城);
六、澄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澄海区324国道与登峰路交界处;
七、潮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城东大道区委党校南侧;
八、潮南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安达路6-9号;
九、南澳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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