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附汕头幼儿园保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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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5 17:26:59阅读 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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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意见》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汕头中心城区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金平、龙湖区除部分幼儿园根据市场调节之外,其余幼儿园的保教费从2500-4500元/人/学期不等,具体情况如下:


金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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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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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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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