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消息,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广东将实施南海伏季休渔,共3个半月。 在休渔期和休渔海域范围内,休渔渔船要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要求,必须在船籍港休渔,一律不得跨省、跨海区休渔、跨市休渔。 休渔期间因防台风等原因需要在省内转港休渔的渔业船舶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南方+、大湾区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