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0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原香食品厂生产的堡发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原香食品厂生产的堡发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连平县忠信镇洪达萝卜爽加工厂生产的洪达腌蒜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潮州市振园果脯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平县忠信镇洪达萝卜爽加工厂生产的洪达腌荞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列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西梅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揭阳市彭业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菜脯王(酱腌菜),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清远市诚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川桔,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阳春市二粮小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香陈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中慈保健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胶原蛋白大豆肽特殊膳食,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