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教育局将截至2025年1月1日,我市各区(县)教育部门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具体名单如下:
另外,汕头市教育局提醒:请各位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做到“三必须”“三不要”。
“三必须”
1.必须选择有证机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务必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
2.必须留意培训时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3.必须妥善保管单据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
1.不要向无证机构缴纳任何费用不要向无证(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不要贪图优惠缴纳大额培训费用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3.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