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商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最新通知,补贴条件大幅放宽。
其中提到:将“补贴范围和标准”中“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调整为“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具体通知如下: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商务